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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建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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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对丈夫提出离婚要求不满,妻子接到法院传票后拿硫酸泼向丈夫,今天上午,家住昌平区的李女士因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。

  李女士与丈夫结婚以来经常发生矛盾,后丈夫长期不回家。2007年4月李女士接到法院的传票,得知丈夫要起诉离婚。当丈夫回家后,夫妻二人再次发生口角。趁丈夫熟睡后,李女士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到丈夫的身上,将其烧伤,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。经法医鉴定李女士为限制行为能力人。随后公安机关对李女士取保候审。

  在法庭上,李女士对指控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,她说:“结婚以来夫妻关系非常不好,经常吵架,但没怎么想到离婚。那天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后,自己非常生气,冲动之下,拿在厕所的半瓶硫酸泼向丈夫。后来看到丈夫的惨状,心里很害怕,赶紧将丈夫送到了医院。”据李女士的辩护律师说,事情发生后,李女士与丈夫已经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在当天的开庭中,李女士的丈夫并没有到庭,但李女士的丈夫之前向法官表示,双方已经离婚,自己也原谅李女士的行为,希望法院不要再追究李女士的刑事责任。

  昌平法院没有当庭对此案进行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