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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建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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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年27岁的陈某把自己的母亲赶出了家,并伪造了一份房产证,骗取看房人2万元订金。随后,陈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,在起诉阶段,陈某一直不到案,最终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。

  陈某,今年27岁,是北京人。1997年中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,父亲去世后和母亲居住在海淀区,母亲为户主,但母子俩关系非常不好,时常吵架,陈某把家里门锁换掉,把母亲硬赶了出去,年过半百的母亲没有办法,只好搬到陈某的外公家住。

  今年7月底,陈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卖房信息,说要将海淀区的房子卖了。被害人王某误以为真,通过一家地产房屋中介公司联系陈某看房。陈某谎称母亲在外地疗养,并用房产证、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,和王某签订了合同,双方协议房价为48万元人民币,随后,王某向陈某支付了2万元的订金。

  一个多月后,王某要求马上过户,否则要求退回订金。此时,陈某已经把2万元钱全部挥霍。为了能够蒙混过关,陈某到海淀区房产交易大厅查询了他自己家房子的具体信息,然后找了一个办假证的人,做了一个假的房产本。次日,陈某拿着假的房产本去了中介公司,把假房产本交给了王某,中介公司一看便看出了房产证的端倪,马上报案,民警赶到抓获了陈某。

  因为陈某在京有固定住所,其所冒用的是自己母亲的名义,考虑到情节较轻,海淀分局对他取保候审。但陈某在起诉阶段,一直不到案。昨天,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陈某批捕。